日期:2016-12-08
各会员单位:
为更好的履行商会办会宗旨,增强全体会员积极参与商会工作意识,表彰先进,树立典型,把商会各项工作做得更加扎实和富有生机,进一步调动全体会员的积极性。经研究决定,开展“先进行业”、“优秀会员”的创先创优活动。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,现将年度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提出意见如下:
一、参评对象
凡经批准加入的商会会员满一年,均可参加商会组织的年度优秀会员的评选工作。
二、评选标准
1.能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、法规,依法经营,照章纳税;
2.认真履行商会义务,积极参加商会组织的各项活动,支持商会的发展和建设;
3.较好的遵守商会章程,执行商会的决议和决定;积极主动缴纳会费;
4.认真履行社会责任,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;
5.在本行业内和区域内具有影响力和知名度;
6.能诚实守信,有良好的社会责任和职业道德;
7.积极向商会刊物、网站投稿或提供信息资料;
8.主动承担和完成商会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三、评审程序
1.由会员所在的行业负责人收集本行业会员的申报材料,并组织初评工作;在好中选优的基础上,向商会办公室提交初审意见;
2.商会组织评审小组,负责对初评意见进行审核后,提交会长办公会讨论确认优秀会员单位。
四、评选名额
以行业为单位,按行业会员人数的20%掌握。
五、奖励
获得苏州市安徽商会“2016年度优秀会员单位”的将由商会授予证书,并在商会网站和会刊上公布。
电话/传真0512-68703110。
苏州市安徽商会
2016年12月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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