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期:2013-09-13
各会员单位:
为更好的履行我商会办会宗旨,增强全体会员积极参与商会工作意识,表彰先进,树立典型,把商会各项工作做得更加扎实和富有生机,以调动全体会员的积极性。经研究,从今年起开展每年一次的优秀会员单位评选活动。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,现就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提出意见如下:
一、参评对象
凡经批准加入的商会会员,均应参加商会组织的年度优秀会员的评选工作。
二、评选标准
1.能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、法规,依法经营,照章纳税;
2.认真履行商会义务,积极参加商会组织的各项活动,支持商会的发展和建设;
3.较好的遵守商会章程,执行商会的决议和决定;积极主动缴纳会费;
4.认真履行社会责任,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;
5.在本行业内和区域内具有影响力和知名度;
6.能诚实守信,有良好的社会责任和职业道德;
7.积极向商会刊物、网站投稿或提供信息资料;
8.主动承担和完成商会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三、申报办理
1.由个人填写《申报表》(见附件)一式3份;
2.申报单位或个人的获奖证书复印件;
3.《申报表》应逐项填写,字迹清楚、端正,申报情况应实事求是。申报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。
四、评审程序
1.由会员所在的行业负责人收集本行业会员的申报材料,并组织初评工作;在好中选优的基础上,向商会办公室提交初审意见;
2.商会组织评审小组,负责对初评意见进行审核后,提交会长办公会讨论确认优秀会员单位。
五、评选名额
以行业为单位,按行业会员人数的20%掌握。
六、奖励
获得苏州市安徽商会2010年度优秀会员单位的将由商会授予证书,并在商会网站和会刊上公布。
七、申报方式
申报材料以邮件wcm1086@126.com方式发送或直接送到商会办公室0512-68703112或传真0512-68703110。
苏州市安徽商会
二0一一年一月十八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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