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期:2013-09-12
苏州市安徽商会
苏徽商[2010]02号
关于商会会员单位按行业开展
日常活动的通知
各会员单位:
为了充分发挥商会的服务平台和桥梁纽带作用,春节前,商会依据实际,分别组织举办了10个行业座谈会。情况表明,举办分行业座谈会,不失为会员互动、交流、信息资源共享,增进友谊的好方法。根据大多数会员的要求,今后,按行业分类开展日常活动,应保持常态化、制度化。通过此项活动,不断增加商会的凝聚力,推进会员发展,促进商会建设。经2010年3月10日一届七次会长办公扩大会议决定,除重大活动由商会组织安排外,一般活动均按行业组织进行。现就按行业开展日常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 明确行业活动负责人,各行业确定1-3名负责(召集)人;
二、 由行业负责人传达商会有关会议精神,组织落实商会布置的有关工作;
三、 行业活动原则上每个月组织一次。视行业特点和人数情况,自行确定活动时间;
四、 召开行业活动的时间和地点及时报商会办公室,以便会长和秘书处人员参加;
五、 商会办公室及时汇总各行业活动情况,总结活动经验,汇集各行业生产经营需求及对商会日常工作的意见和建议,形成文字材料;
六、 各位会员应积极支持行业负责人开展工作,无特殊情况,应参加活动;
七、 商会定期召集行业负责人会议,沟通交流情况。
十个行业的负责人和行业划分名单(见附页)。
苏州市安徽商会
2010年3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