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期:2013-09-12
尊敬的 常务副会长/副会长:
按照2009年8月25日会长办公会讨论决议精神,拟成立人力资源公司,现将相关事宜征询如下,望各位常务副会长、副会长提出宝贵建议及给出个人是否入股意见.
1. 成立人力资源公司目的: 为解决安徽省及其他省市各大中专院校学生到苏州就业,同时为包括在苏投资的安徽籍企业家在内的国内外企业,提供专业、高效的人才中介、劳务派遣、外包等服务。
2. 意义及前景: 合法的劳务派遣是一项“多赢”的工作,将使用工单位和劳动者享受到诸多便利和实惠,专业的人力资源公司未来必将有广阔的发展前景。
3. 入股对象: 常务副会长、副会长
4. 入股资金: 暂定每人3万元.如入股总资金达不到注册人力资源公司标准,则需
要统一调整每人入股资金,直至达到标准。
5. 股东权利和义务:
① 常务副会长、副会长以资金入股,不直接参与公司经营管理,享受公司盈利分红及承担亏损风险.
② 未经法人(董事会)同意,不得退股或转让股权;不得增加股东.如需增资扩股或增加股东,需全体股东参与投票表决.
③ 公司利润的70%用于股东按注资比例分红;利润的10%捐于商会发展;5%用于商会慈善基金; 15%用于人力资源公司的可持续发展.
请各位常务副会长、副会长在下面□里打√进行选择:
□愿意入股 □不加入
签名:
关于筹备人力资源公司的意见或建议:
此函回复截止日期: 2009年9月8日 17:00
回复传真: 0512-68703110 联系人: (商 会) 李晴晴 ( 0512-68703110 )
(人力资源) 朱志刚 ( 13913733030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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