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期:2019-04-23
各位会员:
为了提高秘书处工作效率,加强会员服务意识,构建“亲、清”的会员与秘书处新型关系。经研究决定,特制定苏州市安徽商会秘书处走访会员企业的规定,如下:
一、严禁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。
二、严禁违反商会章程和工作纪律。
三、严禁有不利于商会发展的言行
四、严禁以公谋私。
五、严禁收受礼品礼金。
六、严禁有偿服务。
七、严禁迎来送往。不可占用会员较多时间,影响会员企业工作。
以上规定请各位会员予以监督,并提出修改意见,秘书处加以完善。如有发现违反规定行为,向苏州市安徽商会监事会进行举报。
监事长丁学长 监事王朝君13906131266
苏州市安徽商会
2019年4月15日